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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局推動強制性節能標章,現已鎖定電熱水瓶與儲備型電熱水器,預計在今年底前實施。官員坦言,對於沒有管制能耗的廠商將有一定衝擊,會盡量溝通協調。

經濟部自民國98年起,針對使用電力量大的產品,進行強制性節能標示,也就是說,當廠商要上市販售前,必須將產品送檢並標示節能標章,讓民眾瞭解產品的能源效率等級,按照能源局規定,分為1~4等級,1等級代表著效率最好。

截至目前,已經有8項產品實施強制性節能標章,包括電冰箱、冷氣機、除溼機、省電燈泡、瓦斯爐、瓦斯熱水器、汽車與機車。

能源局官員表示,現階段電熱水瓶與儲備型電熱水器,由於家庭使用的普及率高,如果未來都列管為強制性節能標示,對於節能會有一定幫助。

按照過去經驗,能源局在推動強制措施前,都會給予1年半的緩衝期,好讓廠商可以拉高能源效率,但是官員表示,為了要加速節能成效,這次的緩衝期可能會較短,希望在今年下半實施。

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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